一.商标答辩的概念与分类
商标答辩主要是针对申请人的各种理由进行反驳并表达答辩人观点的程序。
商标答辩根据不同的商标申请程序划分为:异议答辩、异议复审答辩、无效宣告答辩、撤销复审答辩、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答辩、商标评审证据交换等案件。
二.商标答辩的流程
1.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撰写相关的答辩文件,并收集该商标应当被授予商标权的证据材料;
2. 委托代理机构并办理相关代理手续,并向商标局或商评委提交答辩意见书;
3. 商标答辩的周期以相关商标申请程序的周期一致,一般是九到十二个月左右。
三.商标答辩指南
商标被异议为什么要做答辩?
1. 商标被异议若放弃答辩将直接面临商标被不予核准注册的风险;
2. 异议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标局反驳异议方观点的唯一途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材料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限其自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
3. 商标局对异议进行书面审理,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异议成功的机率,及时答辩有助我方商标获准注册;
4. 异议是针对商标局已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不予注册的申请,也就是说商标局原则上已经认可该商标能注册。这时及时作出异议答辩就能再次强化该商标的可注册性。
商标被申请宣告无效为什么要做答辩?
1. 商标被申请宣告无效若放弃答辩将直接面临注册商标被无效的风险;
2. 宣告无效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评委反驳申请人观点的唯一途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应当及时将申请书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限其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
3. 注册商标被他人提出宣告无效申请后,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争议成功的机率,及时答辩有助于确保我方商标的有效性。 |